複選題
16 下列何者屬於公務員服務法上之公務員?
(A)縣議員
(B)農會職員
(C)農田水利會職員
(D)國立大學學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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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79), B(385), C(1504), D(4696), E(1) #527588
統計: A(679), B(385), C(1504), D(4696), E(1) #527588
詳解 (共 10 筆)
#797080
(銓敘部 80.10.9.(80)臺華法一字第0六二四七二一號函)查「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雖然,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各級專任職員,視同「刑法」上之公務員,
惟其待遇係由會費支應,並未依法受有俸給;
再者,農田水利會之組織,其性質係屬人民法團,而非公營事業機關。
因此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各級專任職員尚非「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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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7563
最廣義是 國賠法 > 公務員服務法 > 公務員懲戒法 > 公務員任用法 最狹義
↓ ↓ ↓ ↓
約聘 政務官 特、簡、薦、委任之 定有職稱之官等
約僱人員 事務官 事務官 職等之文職人員
軍人 政務官 常務文官
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民選縣市長 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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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140
釋字308: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之公務員,唯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適用。
所以會擔任學務長,他本身職務一定是學校老師,然後兼任行政職務變成學務長
換個角度,今天如果變校長,像我們學校校長原本是電機械教授,後來變校長,就因為它本身是教師,但是不適用,唯因兼任學校行政職務,就有公務員服務法適用
是這我的想法,另於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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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196
釋字308也提到
公立學校聘任教師(校長),除兼行政職務外,不屬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之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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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612
(D)國立大學學務長
是事務官,故有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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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097
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
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15條
總統府置資政、國策顧問,由總統遴聘之,均為無給職,聘期不得逾越總統任期,對於國家大計,得向總統提供意見,並備諮詢。
前項資政不得逾三十人,國策顧問不得逾九十人。
資政、國策顧問之遴聘辦法,由總統府定之。
個人拙見,如有錯誤,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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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281
C查「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
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雖然,依據「農田水
利會組織通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各級專任職員,
視同「刑法」上之公務員,惟其待遇係由會費支應,並未依法受有俸給
;再者,農田水利會之組織,其性質係屬人民法團,而非公營事業機關
。因此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各級專任職員尚非「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
條規定之公務員。(銓敘部
80.10.9.(80)臺華法一字第0六二四七二一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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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010
A.縣議員不是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員
B.農會為司法人
C.水利會為公法人,但其職員並非文職,武職或公營事業人員
D.學務長有兼任行政職的部分,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三樓同學,依照地方制度法,民選首長是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的,但是議員只是民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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