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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
> 101年 - 101-2 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44583
101年 - 101-2 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44583
科目: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 |
年份:
101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12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
選擇題 (0)
申論題 (12)
一、甲購買一筆土地,並將房屋營建工程發包給乙承作,完成 A 與 B 等兩棟別墅建築。 乙完工交屋後,甲立即住進 A 棟別墅。1 年後,甲將 B 棟別墅出售給丙,而丙立即 遷入 B 棟別墅居住。然乙於部分工程施作中,偷工減料,採用不合格建材。甲遷入 A 棟別墅 3 年後,因乙施工之弊端,造成 A 棟別墅房間之隔間牆壁崩裂,甲被掉落 之土石擊傷。數日後,該施工之弊端並導致 B 棟別墅之地基崩壞及一樓天花板崩落, 丙則被掉落水泥塊打傷,B 棟別墅之室內裝潢及家具因而損壞達 200 萬元。經相關 單位鑑定之結果,A 棟別墅崩裂之房間隔間牆壁係可以修復,但 B 棟別墅已成危樓, 無法再居住,須予以拆除。 試問:上述 A 棟別墅事故發生屆滿 1 年 2 個月時,甲對乙得否主張契約上之權利? B 棟別墅事故發生屆滿 3 個月時,丙對甲得否主張契約上之權利?(45 分)
⑴甲因未如期清償本息,丙為避免其所有之 A 地遭拍賣,乃以連帶保證人身分,代 償本息及違約金共 1,500 萬元。問丙對丁、戊、己,各得為如何之請求?(25 分)
⑵借款清償期屆至 15 年後,因為戊、己均已病歿且皆無繼承人,乙遂訴請丁負連 帶保證之償還責任,丁對此提出時效消滅之抗辯,乙因此受敗訴確定。倘法院於 乙對甲之借款返還請求權時效消滅完成後 1 年內准予乙拍賣 A 地,就其賣得價金, 乙受償借款本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合計 2,100 萬元,則丙向丁請求償還其應 分擔部分,有無理由?(20 分)
⑴甲之遺產由何人繼承?比例為何?(15 分)
⑵ B 銀行主張乙、丙、丁自甲所受之贈與,均屬甲之遺產範圍,是否有理?乙、丙、 丁就 B 銀行之主張,得為如何之抗辯?(30 分)
⑴本件應如何著手整理事實上爭點?在爭點整理階段,應如何分配舉證責任?
⑵法院就本訴訟所為甲敗訴之確定判決,其效力是否可能及於丙?
⑴甲追加丙為被告,請求丙與乙連帶給付 50 萬元,主張發票人丙應與背書人乙負 連帶責任。
⑵乙主張其對甲有一筆價金債權 200 萬元,用以抵銷甲之系爭票據債權,並就抵銷 餘額提起反訴,請求甲給付 150 萬元。
⑴乙以甲為被告,起訴請求法院就 A 土地及其上一、二層樓房為裁判分割,問:1. 乙請求分割共有物之權利,其性質為何?此一訴訟為何種訴訟性質?若法院對於 兩造所提出之分割方案,均不同意,可否據此而駁回原告之訴?2.若一審法院判 決:「該屋一樓分配於甲,二樓分配於乙,A 土地仍維持原共有關係,另由甲補 償乙 50 萬元。」確定,若丙之抵押權存在於乙所分得之土地、房屋上,乙得對 甲主張何種權利?(30 分)
⑵甲未能依約清償其對丙所負 500 萬元借款債務,丙乃依法實行抵押權,聲請法院 拍賣甲之應有部分(抵押物),1.若在前開分割共有物之訴中,丙曾被訴訟告知, 但未參加訴訟,則其抵押權效力是否及於已分配由乙取得單獨所有權之二樓房屋? 2.若法院為准予拍賣抵押物之裁定,丙如另提給付該借款之訴訟,甲可否抗辯該 訴欠缺訴之利益?3.若法院以債務清償日期尚未屆至為理由,駁回丙所為准予拍 賣抵押物之聲請,則丙於其後可否復就此提起准予拍賣抵押物之聲請?(30 分)
⑶關於 B 土地之出租,若戊、己未能依約支付租金,計積欠 100 萬元,1.甲、乙得否 於一訴狀起訴請求戊、己二人應給付積欠租金?就此,甲、乙得向何法院提起之? 2.若甲、乙要求戊、己二人對該租金之給付負連帶責任,其主張是否有理?3.若 因戊、己積欠租金甚多,甲、乙欲終止租賃契約,乃作成催告支付積欠租金之書 面通知,惟戊行蹤不明,不知其現在之居住所在何處,甲、乙得如何完成此項支 付積欠租金之催告程序?(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