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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1.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2.土地利用
> 109年 - 109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地政:1.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2.土地利用#92840
109年 - 109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地政:1.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2.土地利用#92840
科目:
國營事業◆1.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2.土地利用 |
年份:
109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13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國營事業◆1.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2.土地利用
選擇題 (0)
申論題 (13)
一、(1)請說明何謂「土地徵用」(2 分)?
(2)「土地徵收」與「土地徵用」有何差異(18 分)?
(1)上述修正條文施行日 期為何(3 分)?
(2)關於不動產交易資訊之申報人、申報時機及登錄資訊之利用有何規定 (6 分)?
(3)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違反申報登錄規定者,應如何處理(6 分)?
三、請說明(1)何謂「複丈關係人」(6 分)?
(2)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土地複丈時,申請人應 如何配合辦理複丈;複丈關係人如不到場如何處理(3 分)?
(3)依土地法規定,重新實施地 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如何配合辦理測量;如未配合如何處理(6 分)?
(1)農地利用具有哪些多功能性,試列 出 5 項(列舉第 6 項後不計分)(10 分)。
(2)因市場運作常無法反映農地利用多功能性之利 益,政府為促進農地利用可採取哪種措施(5 分)?
五、(1)請依土地法規定說明何謂「公有土地」(3 分)?
(2)公有土地如何辦理處分、撥用及處理其 收益(12 分)?
六、不定期租賃,除立租約時即未約定租期外,依民法規定還有哪 2 種形成方式?請 依民法第 450 條及土地法第 100 條規定,說明房屋出租人如欲收回不定期租賃之房屋,應 符合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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