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以上哪一位同學的說法錯誤?
(A)甲同學
(B)乙同學
(C)丙同學
(D)丁同學
統計: A(1991), B(2506), C(5458), D(533), E(0) #1546870
詳解 (共 10 筆)
節錄自教育部
實驗教育三法
為鼓勵教育創新與實驗,保障(D)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教育部制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103年1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173311號令公布)、「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103年1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173321號令公布)以及「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103年11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177151號令公布)。
(A)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明定以個人、團體及機構實驗教育等方式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促使實驗教育多元化發展,符應家長、實驗教育團體及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和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期待
(B)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本條例所定辦理實驗教育之學校,係以私立實驗教育學校為主,包括學校法人新設、現有私立學校改制或非營利私法人申請設立之學校,惟為讓公立學校亦得參與辦理實驗教育,保障學生權利,本條例例外許可公立學校主管機關得於不逾其所屬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之百分之五原則下,許可公立學校準用本條例規定,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C)應更正為103年公布
我想12F老師說的應該在這裡,確實有修法喔! 感謝12F老師提醒!
放寬招收學生人數及公立學校辦理實驗教育之比率:公、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之招收學生數上限由現行480人修正為600人。另,除原住民重點學校外,單一主管機關於同一教育階段之辦理上限,由現行至多百分之10,放寬至百分之15,但全國同一教育階段之辦理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10。
網址出處:https://www.ey.gov.tw/Page/5A8A0CB5B41DA11E/d0f42a96-289c-4bb2-8c1a-87575a998a50
實驗教育相關法案於民國 103 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