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65.( )有關經指定制裁之法人,不得為下列何種行為?
(A)對其所有財產為移轉
(B)對其金融機構之帳戶匯款
(C)為其收集財產上之利益
(D)對其所有財物為
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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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95), B(1533), C(1565), D(1545), E(1) #3007438
統計: A(1595), B(1533), C(1565), D(1545), E(1) #3007438
詳解 (共 2 筆)
#6457732
資恐防治法第七條
對於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五條第一項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除前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許可或限制措施外,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對其金融帳戶、通貨或其他支付工具,為提款、匯款(B)、轉帳、付款、交付或轉讓。
二、對其所有財物或財產上利益,為移轉(A)、變更、處分、利用(D)或其他足以變動其數量、品質、價值及所在地。
三、為其收集(C)或提供財物或財產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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