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71. 下列何者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對象?
(A)美國政府公告制裁之恐怖份
子
(B)國際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組織公告制裁之禁止交易國家
(C)主管機關
公告之聯合國安理會資恐決議制裁之對象
(D)外國政府與我國基於國際合作
請求我國制裁之對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66), B(1562), C(2425), D(2187), E(4) #2451488
統計: A(866), B(1562), C(2425), D(2187), E(4) #2451488
詳解 (共 5 筆)
#4377565
71. 下列何者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對象?
主管機關依法務部調查局提報或依職權,認個人、法人或團體有下列情事 之一者,經審議會決議後,得指定為制裁名單,並公告之: 一、涉嫌犯第八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罪,以引起不特定人死亡或重傷,而 達恐嚇公眾或脅迫政府、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目的之行為或計 畫。 二、依資恐防制之國際條約或協定要求,或執行國際合作或聯合國相關決 議而有必要。 前項指定之制裁名單,不以該個人、法人或團體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限 。 第一項指定制裁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除名,應經審議會決議,並公告之。
資恐防治第5條: 主管機關依法務部調查局提報或依職權,應即指定下列個人、法人或團體為制裁名單,並公告之: |
7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