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關於法源之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法律、命令為直接法源
(B)習慣法、法理為間接法源
(C)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
(D)必須客觀上有社會的慣習,還要具備主觀上法的確信,才屬於習慣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 B(44), C(2099), D(222), E(0) #3311362
統計: A(30), B(44), C(2099), D(222), E(0) #3311362
詳解 (共 5 筆)
#6267201
好的,以下將以三段論法詳細說明為何選項 (C) 「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是錯誤的,並解釋其他選項為何正確。
選項 (C) 的三段論法:
- 大前提: 憲法法庭判決對於各級法院及所有機關均有拘束力,且其判決的效力與憲法或法律具有相同的位階,具有法源地位。
- 小前提: 本選項卻說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
- 結論: 因此,選項(C) 關於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的敘述是錯誤的。
詳細說明:
1. 大前提:憲法法庭判決對於各級法院及所有機關均有拘束力,且其判決的效力與憲法或法律具有相同的位階,具有法源地位。
- 法源是指法律的淵源,即法律規範的產生依據和表現形式。一般分為直接法源和間接法源。
- 依據《憲法訴訟法》第 52 條第 1 項:「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該法規範自判決生效日起失效。但主文另有諭知溯及失效或定期失效者,依其諭知。」,可以知道憲法法庭判決可以宣告法規範失效,可以知道憲法法庭判決對未來的判決具有影響力。
- 根據《憲法訴訟法》第 38 條第 1 項:「判決,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並有實現判決內容之義務。」,可以知道憲法法庭的判決對各級法院與所有機關皆有拘束力。
- 根據《憲法訴訟法》第 59 條第 1 項:「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對於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該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可以知道憲法法庭的判決是「宣告違憲之判決」,即對與憲法牴觸的法律、命令、判決本身進行審查,可以宣告法律或命令牴觸憲法,也可直接改變各級法院的終局確定裁判,其效力強大,當然具備法源的地位。
- 憲法法庭的判決,尤其是宣告違憲的判決,宣告某法律違憲,被宣告違憲的法律會失效,這個判決,讓法律失效,相當於制定了新的法律,與法律具有相同或類似的效力。
- 因此,憲法法庭判決,特別是宣告法規範違憲的判決,會產生類似制定法的效果,當然具有法源的地位。
2. 小前提:本選項卻說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
- 選項 (C) 明確指出「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與大前提的陳述相矛盾。
3. 結論:因此,選項(C) 關於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的敘述是錯誤的。
- 基於大前提和小前提,由於憲法法庭判決對各級法院和機關有拘束力,且其宣告違憲的判決具有改變法律效力的效果,因此可以推論出憲法法庭判決具有法源的地位,選項 (C) 的說法是錯誤的。
其他選項說明:
- (A) 憲法、法律、命令為直接法源: 正確。直接法源是指由國家機關依據法定職權和程序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包括憲法、法律和命令。
- (B) 習慣法、法理為間接法源: 正確。間接法源是指非由國家機關直接制定,但經國家認可或援用,可以作為裁判依據的規範,例如習慣法和法理。
- (D) 必須客觀上有社會的慣習,還要具備主觀上法的確信,才屬於習慣法: 正確。習慣法的成立要件包括:客觀上存在長期的、反覆實施的慣行,以及主觀上社會成員普遍認為該慣行具有法的效力,即「法的確信」(opinio juris)。
總結:
選項 (C) 錯誤地陳述了憲法法庭判決的地位。憲法法庭判決對於各級法院及所有機關具有拘束力,且其效力等同於憲法或法律,因此具有法源地位。其他選項則正確描述了直接法源、間接法源和習慣法的概念。
因此,答案為 (C)。
23
1
#6346750
(A) 憲法、法律、命令為直接法源 ✅(正確)
-
憲法是最高法源,具最高法律效力。
-
法律由立法機關制定,受憲法拘束。
-
命令(如行政命令)由行政機關發布,須依法律授權,並受法律拘束。
-
這些都屬於可直接適用的法源,因此選項正確。
(B) 習慣法、法理為間接法源 ✅(正確)
-
習慣法:指社會上長期被接受並認為有法律效力的習慣。
-
法理:指法律學理,包含公平正義原則、法學原則等,可作為補充法規的依據。
-
它們不能直接作為裁判依據,僅在沒有明文法律規範時作補充,因此屬於間接法源。
(C) 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 ❌(錯誤)
-
憲法法庭判決具有法源地位,特別是涉及違憲審查、法律解釋等事項時,對其他案件有指導作用。
-
例如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現為憲法法庭判決),過去的釋憲文具有法律拘束力,並影響法律適用。
-
因此,憲法法庭判決是法源,該選項錯誤。
(D) 必須客觀上有社會的慣習,還要具備主觀上法的確信,才屬於習慣法 ✅(正確)
-
習慣法的成立要件:
-
客觀上:有長期、普遍被遵守的社會習慣。
-
主觀上:社會大眾認為該習慣具有法律拘束力(即「法的確信」)。
-
-
這符合習慣法的定義,因此該選項正確。
6
0
#6584679
1.憲法
國家的根本大法
直接法源
2.法律(如刑法、民法)
立法院制定
直接法源
3.命令(如行政命令、施行細則)
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授權制定
直接法源(但效力低於法律)
4.習慣法
社會上大家都這樣做,大家也認為這樣是對的
間接法源
5.法理、判例、學說
法官判決慣例、法律原理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