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關於法源之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法律、命令為直接法源
(B)習慣法、法理為間接法源
(C)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
(D)必須客觀上有社會的慣習,還要具備主觀上法的確信,才屬於習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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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44), C(2099), D(222), E(0) #3311362

詳解 (共 5 筆)

#6267201

好的,以下將以三段論法詳細說明為何選項 (C) 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是錯誤的,並解釋其他選項為何正確。

選項 (C) 的三段論法:

  • 大前提: 憲法法庭判決對於各級法院所有機關均有拘束力,且其判決效力憲法法律具有相同的位階,具有法源地位。
  • 小前提: 本選項卻說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
  • 結論: 因此,選項(C) 關於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的敘述是錯誤的。

詳細說明:

1. 大前提:憲法法庭判決對於各級法院及所有機關均有拘束力,且其判決的效力與憲法或法律具有相同的位階,具有法源地位。

  • 法源是指法律淵源,即法律規範產生依據表現形式。一般分為直接法源間接法源
  • 依據《憲法訴訟法》第 52 條第 1 :「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該法規範判決生效日起失效。但主文另有諭知溯及失效或定期失效者,依其諭知。」,可以知道憲法法庭判決可以宣告法規範失效,可以知道憲法法庭判決對未來的判決具有影響力。
  • 根據《憲法訴訟法》第 38 條第 1 :「判決,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並有實現判決內容之義務。」,可以知道憲法法庭判決各級法院所有機關皆有拘束力
  • 根據《憲法訴訟法》第 59 條第 1 :「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對於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該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可以知道憲法法庭判決是「宣告違憲之判決」,即對與憲法牴觸的法律命令判決本身進行審查,可以宣告法律命令牴觸憲法,也可直接改變各級法院的終局確定裁判,其效力強大,當然具備法源的地位。
  • 憲法法庭判決,尤其是宣告違憲判決,宣告某法律違憲,被宣告違憲的法律會失效,這個判決,讓法律失效,相當於制定了新的法律,與法律具有相同或類似的效力
  • 因此,憲法法庭判決,特別是宣告法規範違憲的判決,會產生類似制定法的效果,當然具有法源的地位。

2. 小前提:本選項卻說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

  • 選項 (C) 明確指出「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與大前提的陳述相矛盾。

3. 結論:因此,選項(C) 關於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的敘述是錯誤的。

  • 基於大前提小前提,由於憲法法庭判決各級法院機關拘束力,且其宣告違憲的判決具有改變法律效力的效果,因此可以推論出憲法法庭判決具有法源的地位,選項 (C) 的說法是錯誤的。

其他選項說明:

  • (A) 憲法、法律、命令為直接法源: 正確直接法源是指由國家機關依據法定職權程序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包括憲法法律命令
  • (B) 習慣法、法理為間接法源: 正確間接法源是指非由國家機關直接制定,但經國家認可援用,可以作為裁判依據規範,例如習慣法法理
  • (D) 必須客觀上有社會的慣習,還要具備主觀上法的確信,才屬於習慣法: 正確習慣法的成立要件包括:客觀上存在長期的、反覆實施的慣行,以及主觀上社會成員普遍認為該慣行具有法的效力,即「法的確信(opinio juris)

總結:

選項 (C) 錯誤地陳述了憲法法庭判決的地位。憲法法庭判決對於各級法院所有機關具有拘束力,且其效力等同於憲法法律,因此具有法源地位。其他選項則正確描述了直接法源間接法源習慣法的概念。

因此,答案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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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6645
(C) 憲法法庭判決具法源之地位 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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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218108
下列關於法源之敘述,何者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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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
#6346750

(A) 憲法、法律、命令為直接法源 ✅(正確)

  • 憲法是最高法源,具最高法律效力。

  • 法律由立法機關制定,受憲法拘束。

  • 命令(如行政命令)由行政機關發布,須依法律授權,並受法律拘束。

  • 這些都屬於可直接適用的法源,因此選項正確。

(B) 習慣法、法理為間接法源 ✅(正確)

  • 習慣法:指社會上長期被接受並認為有法律效力的習慣。

  • 法理:指法律學理,包含公平正義原則、法學原則等,可作為補充法規的依據。

  • 它們不能直接作為裁判依據,僅在沒有明文法律規範時作補充,因此屬於間接法源。

(C) 憲法法庭判決不具法源之地位 ❌(錯誤)

  • 憲法法庭判決具有法源地位,特別是涉及違憲審查、法律解釋等事項時,對其他案件有指導作用。

  • 例如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現為憲法法庭判決),過去的釋憲文具有法律拘束力,並影響法律適用。

  • 因此,憲法法庭判決是法源,該選項錯誤。

(D) 必須客觀上有社會的慣習,還要具備主觀上法的確信,才屬於習慣法 ✅(正確)

  • 習慣法的成立要件:

    1. 客觀上:有長期、普遍被遵守的社會習慣。

    2. 主觀上:社會大眾認為該習慣具有法律拘束力(即「法的確信」)。

  • 這符合習慣法的定義,因此該選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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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584679
1.憲法
國家的根本大法
直接法源

2.法律(如刑法、民法)
立法院制定 
直接法源

3.命令(如行政命令、施行細則)
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授權制定 
直接法源(但效力低於法律)

4.習慣法
社會上大家都這樣做,大家也認為這樣是對的 
間接法源

5.法理、判例、學說
法官判決慣例、法律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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