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學生輔導法(103.11.12)之規定,對於經一般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或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重 大違規行為等學生,配合其特殊需求,結合心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職能治療、法律服務、精神醫 療等各類專業服務,是屬於哪一層級的輔導?
(A)介入性輔導
(B)處遇性輔導
(C)發展性輔導
(D)預防性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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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 B(347), C(3), D(3), E(0) #1641547

詳解 (共 1 筆)

#2725569

一、發展性輔導:針對全校學生,訂定學校輔導工作計畫,實施生活輔導 、學習輔導及生涯輔導相關措施,以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社會適應及 適性發展。 
二、介入性輔導:針對經前款發展性輔導仍無法有效滿足其需求,或適應 欠佳、重複發生問題行為,或遭受重大創傷經驗等學生,依其個別化 需求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以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 施,並提供評估轉介機制,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 

三、處遇性輔導:針對經前款介入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或嚴重適應困 難、行為偏差,或重大違規行為等學生,配合學生特殊需求,引進心 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職能治療、司法介入、精神醫療等各 類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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