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相關憲法學理與實務見解,「禁止報紙篇幅超過三大張」的規定,所限制的基本權最不可能包括下列何者?
(A)職業自由
(B)新聞自由
(C)營業自由
(D)良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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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13), C(3), D(158), E(0) #3866388
統計: A(9), B(13), C(3), D(158), E(0) #3866388
詳解 (共 3 筆)
#7350064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D) 良心自由。
解析:新聞自由與經濟權的交界
這題考的是「報禁」相關措施對基本權的侵害分析,主要涉及早期台灣新聞管制的法律爭議。
- (D) 良心自由(最不可能): 「良心自由」是指人民內心價值的取捨、道德判斷與信仰,屬於極高度的「內心自由」(絕對保障)。限制報紙的「張數」(外在載體)主要是技術性與經濟性的管制,並不會直接強迫或改變報紙編輯內心的道德判斷或良知,因此最不相關。
為什麼其他三個選項都「可能」被限制?
- (B) 新聞自由(最直接): 限制篇幅會直接導致新聞報導的容量受限,影響媒體傳播資訊、評論時政的廣度與深度。報紙張數越少,能傳達給讀者的訊息就越少,是新聞自由的核心限制。
- (A) 職業自由 與 (C) 營業自由: 這兩者在考試中常被併同考慮。報紙是一種「商品」,報社則是一種「企業」。
- 營業自由: 限制張數就是限制經營規模與內容多元性,影響報社的獲利能力與競爭力。
- 職業自由: 對於從事新聞工作的專業人士,篇幅限制可能縮減其發表空間,間接影響其職業表現。
基本權限制的「內外分明」
區分「內心自由」與「外在行為」是解題關鍵:
|
權利類別 |
包含權利 |
保障程度 |
狀元提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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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自由 (精神權) |
思想、信仰、良心 |
絕對保障 |
國家不可立法「強迫」你怎麼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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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自由 (外在權) |
言論、新聞、講學 |
相對保障 |
可以為了公益(如社會秩序)而限制。 |
|
經濟自由 (物質權) |
營業、財產、職業 |
相對保障 |
限制最多,只要符合比例原則即可。 |
【總結】 看到「限制紙張、限制廣告、限制播放時間」等針對媒體載體的限制,重點一定在 新聞自由、言論自由 與 營業自由。而「良心、思想」這種住在大腦裡的權利,除非政府強迫你「洗腦」或「道歉」,否則通常不會被這類規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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