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關於言論自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言論自由只保障積極的表意自由
(B)言論自由不保障影像及動作
(C)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包括主觀的意見陳述
(D)政府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得強迫人民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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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5), C(138), D(37), E(0) #3866383
統計: A(2), B(5), C(138), D(37), E(0) #3866383
詳解 (共 3 筆)
#7349881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C) 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包括主觀的意見陳述。
解析:言論自由的廣度與深度
這題考的是 憲法第 11 條 言論自由的保障內涵,核心依據為 釋字第 577 號 及 111 年憲判字第 2 號。
- (A) 錯誤: 言論自由不只保障「積極表意」(想說什麼的權利),也保障 「消極不表意」(不想說什麼的權利),例如人民有權拒絕在報紙上刊登道歉啟事。
- (B) 錯誤: 言論不限於語言或文字。影像、動作、符號(如焚燒旗幟、政治行動藝術、商業廣告影像)只要具備「傳達訊息」的溝通本質,皆受言論自由保障。
- (C) 正確: 大法官多次強調,言論自由保障的內容包括 「主觀意見之表達」(我覺得...)及 「客觀事實之陳述」(發生了...)。
- (D) 錯誤: 雖然保障消極不表意,但並非「任何情況下」政府都不得強迫。為了 重大公益(如保障消費者健康、交易公平),法律可強制業者在商品包裝上標示「警語」或「重要商品資訊」(例如菸品警語),這屬於對言論自由的合理限制。
言論自由「二分法」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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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保障內涵 |
狀元提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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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 vs. 消極 |
保障「說」的自由,也保障「沈默」的自由。 |
111 憲判 2:強制道歉違憲(侵犯消極言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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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 vs. 客觀 |
保障「意見陳述」,也保障「事實傳播」。 |
意見無真偽,事實須查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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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形式 |
言語、文字、圖畫、影像、動作。 |
廣義稱之為「表現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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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階理論 |
高價值言論 (政治) vs. 低價值言論 (商業、猥褻)。 |
政治性言論受「最高度」保障;商業性言論限制較多。 |
【提點】 這題的關鍵字在於 「消極不表意」 與 「意見 vs. 事實」。特別愛考「強制道歉」與「商品警語」的對比:強制道歉侵犯人性尊嚴(違憲);商品警語為了公益(合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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