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區分所有權人因故無法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得以書
面委託承租人出席;受託人於受託之區分所有權占全部區分所有權比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超過 1/5 以上者,其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B)超過 2/3 以上者,其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C)超過 3/4 以上者,其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D)超過 4/5 以上者,其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第 27 條 各專有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區分所有權人因故無法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