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下列關於定型化契約之敘述,何者 正確?
(A)簽訂定型化契約前,至少應有 10 日以上的期間供消費者 審閱契約
(B)定型化契約條款明定消費者拋棄審閱條款內容者,無效
(C)企業經營者可在定型化契約中約定免除賠償責任
(D)企業經營者可在定型化契約中約定限制賠償責任 (出處:消費者保護法第 10-1、1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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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2), B(3922), C(217), D(209), E(0) #1776428

詳解 (共 2 筆)

#2810629
第十條之一 本節所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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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9827

第 10-1 條

本節所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

第 11-1 條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
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企業經營者以定型化契約條款使消費者拋棄前項權利者,無效。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
構成契約之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
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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