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下列事項何者不是經濟性解僱,雇主得經預告後,終止勞動契約?
(A) 勞工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
(B) 歇業或轉讓
(C) 不能勝任工作
(D)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 1 個月以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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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0), B(18), C(99), D(25), E(0) #1988947

詳解 (共 3 筆)

#3530055
經濟性解僱,是指非因為勞工的因素而解僱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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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3773

經濟性解雇:非因為勞工本身因素而進行解雇。

依據勞基法第11條1-4點,包含以下情況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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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6117
請問(C) 不能勝任工作算  不算是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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