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不按址投遞區域之郵件,收件人得以書面指定一郵局寄存其郵件,由收件人到該 郵局領取,其待領期限多久?
(A)15天
(B)—個月
(C)二個月
(D)三個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0), B(865), C(17), D(18), E(0) #1594766

詳解 (共 3 筆)

#2450448
第一百六十三條不按址投遞區域之郵件依下列...
(共 45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7331781


(共 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7334985

163條

第一項

不按址
投遞區域之
郵件依下列
方式投遞:
一、收件人
通知
寄件人,
將郵件寄交
當地郵局
按址
投遞
地區內之
行號或住戶
代為收轉。

二、收件人以
書面通知
當地郵局
將郵件
投交
當地郵局
按址投遞區內
指定之
行號或住戶
代為收轉。

三、收件人
在郵局
投遞路線
必經之路邊、岔道口、
行號或住戶門前,
自行設置
受信箱,並以
書面通知
當地郵局,
將其郵件
投入該
受信箱內,由
收件人
自行提取。

四、收件人用
書面
指定一郵局......B
寄放其郵件,由
收件人到
該郵局領取。

五、將郵件投入
郵局在
車輛可通達,且為
公眾必經之
適當地點,
所設置之
公用受信箱或
集體受信箱,
由村鄰長或
公推之負責人
負責提取分發,或由
收件人
自行提取。

第二項
未依前項各款
規定辦理之郵件,
留存最近
投遞局所,或
郵政代辦所,待
收件人或其
委託代領人
前來領取,
待領期限
一個月。.......B
前項第四款.......B
寄放郵件
待領期限亦同。.......B
逾期未領,視為
無法投遞郵件,
依相關
規定處理之。 

第三項
第一項第三款、
第五款由
郵局或
收件人
設置之受信箱,
僅投遞
平常郵件,
各類掛號郵件
以通知單
放置
受信箱內
通知招領。

第四項
收件人
於其收件地址
飼養之動物,有攻擊
郵政服務人員或郵局委託遞送郵件人員之虞,
經通知改善
而未改善者,
郵局對
該收件地址郵件
得不按址
投遞,自指定
日期起,
將該收件地址之郵件
寄放於
指定郵局
待領,至改善為止。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896424
未解鎖
17.不按址投遞區域之郵件,收件人得以...
(共 1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