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依藥師法規定,藥師懲戒委員會、藥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委員,其中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之比例不得少於多少?
(A)五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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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 B(64), C(52), D(1502), E(0) #3380038

詳解 (共 7 筆)

#6292485
  常考的幾個委員會~~   藥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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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2624
5.藥師懲戒委員會、藥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委員,應就不具民意代表身分之藥學、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遴聘之,其中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之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各委員會組成整理:
  人數 組成 要求
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 11-17 醫、藥、法、社 法+社≥ 1/3
藥師懲戒委員會 7-15 藥、法、社
非民代
法+社≥ 1/3
人體試驗委員會(for藥品) 5
具醫學背景的專業人員、社
科學背景者≥1
非試驗機構成員≥1
臨床試驗倫理審查委員會(for醫材) 5 法、社
非臨床試驗機構成員2/5
任一性別≥ 1/3
罕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   政府機關代表、醫、社
具罕見疾病臨床治療or照護經or研究之醫事學者專家≥ 1/2
單一性別≥ 1/3
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 14-18
有關機關代表、醫藥衛生法律學者專家、社會人士
(由部長聘,聘期2年)
任一性別40%
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 19-25
醫藥衛生、解剖病理、法、社
(由中央聘)
法+社≥ 1/3
單一性別≥ 1/3
法:法學專家/社:社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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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0848
補充 常考重點整理: 各種審議/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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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4491
8.下列有關藥師懲戒之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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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8872
表格整理
法規名稱 委員會名稱 委員人數 構成要求
藥師法 第21-2條 藥師懲戒委員會、藥師懲戒覆審委員會 未明確記載 應就不具民意代表身分的藥學、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遴聘;其中法學專家及社會人士不得少於1/3
藥害救濟法 第15條 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 11至17人 醫學、藥學、法學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法學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不得少於1/3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 第4條 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會 未明確記載 政府機關代表、醫事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至少1/2以上為具臨床治療、照護或研究經驗之醫事學者專家單一性別不得低於1/3
人體研究法 第7條 倫理審查委員會 至少5人 包含法律專家與社會公正人士機構外人士需達2/5以上任一性別不得少於1/3
GCP(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 第3條 人體試驗委員會 至少5人 應有醫學背景與非醫學背景之社會公正人士至少一位非科學背景至少一位非試驗機構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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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8687
懲戒、懲戒委員會考點整理 ㅤㅤ 懲戒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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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2713
幫你畫法規重點!灰底字我覺得不重要,可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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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20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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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下列有關藥師懲戒之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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