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關「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之敘述,下列何
者不正確?
(A) 設有職業類科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就讀
第二年辦理職能評估
(B) 學生於畢業前二年,學校應輔導學生就業技能養成及未來擬就業職場
實習
(C) 畢業前一年仍無法判斷其職業方向及適合之職場者,應由學校轉介至
勞工主管機關辦理職業輔導評量。
(D) 學校應於學生確定安置或錄取後二星期內完成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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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23), B(132), C(131), D(62), E(0) #1968864
統計: A(823), B(132), C(131), D(62), E(0) #1968864
詳解 (共 1 筆)
#3255314
(A) 設有職業類科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就讀 第二年辦理職能評估 →第一年
設有職業類科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就讀第一
年辦理職能評估。
前項學生於畢業前二年,學校應結合勞工主管機關,加強其職業教育、就
業技能養成及未來擬就業職場實習。
第一項學生於畢業前一年仍無法依其學習紀錄、行為觀察與晤談結果,判
斷其職業方向及適合之職場者,應由學校轉介至勞工主管機關辦理職業輔
導評量。
年辦理職能評估。
前項學生於畢業前二年,學校應結合勞工主管機關,加強其職業教育、就
業技能養成及未來擬就業職場實習。
第一項學生於畢業前一年仍無法依其學習紀錄、行為觀察與晤談結果,判
斷其職業方向及適合之職場者,應由學校轉介至勞工主管機關辦理職業輔
導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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