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40 歲之養父甲與 17 歲之養子乙,合意終止收養關係。其收養關係自何時終止?
(A) 合意時
(B) 書面成立時
(C) 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
(D) 法定代理人同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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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 B(124), C(729), D(53), E(0) #3296006
統計: A(51), B(124), C(729), D(53), E(0) #3296006
詳解 (共 3 筆)
#6338311
正確答案為(C) 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
以下詳細說明:
- 根據《民法》第1080條,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法院依前項規定為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發生效力。
- 在本題中,養子乙為17歲,屬於未成年人。因此,甲乙合意終止收養關係,除了需要書面成立外,還必須經過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收養關係才能終止。
- 因此,(A)合意時、(B)書面成立時、(D)法定代理人同意時,都不足以使收養關係終止。
總結:
- 未成年養子女終止收養關係,需要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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