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官應受判例之拘束
(B)法官可以在個案判決中,逕行宣告法律牴觸憲法無效
(C)法官在個案判決中,得逕行拒絕適用牴觸法律之法規命令
(D)法官認為命令違憲時,應聲請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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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64), B(888), C(5846), D(3875), E(0) #2019872

詳解 (共 10 筆)

#3522018

(A)法官應受判例之拘束 =>有參考價值,但不受拘束(ps.判例會影響法官審判獨立性,2019.07.11新聞說廢除判例

 (B)法官可以在個案判決中,逕行宣告法律牴觸憲法無效  =>不行直接宣告無效,要大法官會議


(C)法官在個案判決中,得逕行拒絕適用牴觸法律之法規命令  =>可以,因為法官獨立審判之權,拒絕適用(ps.但不可宣告違憲)


(D)法官認為命令違憲時,應聲請大法官解釋代號 =>對於命令違憲審查,我國是採「分權制規範審查」,即大法官及各級法院均有權對命令是否違憲做審查,大法官可直接宣告命令無效或撤銷,各級法院則得不予適用。  法律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法律違憲之審查固專屬於司法院大法官之權限

366
2
#3428781
D選項,目前實務見解認為,各級法院法官 僅得就『法律』來聲請大法官解釋。
179
2
#3731627

法律違憲---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命令違憲或違法---個案拒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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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426438

(A)

本於司法行政監督權而發布之命令,除司法行政事務外,提供相關法令、有權解釋之資料或司法實務上之見解,作為所屬司法機關人員執行職務之依據,亦屬法之所許。惟各該命令之內容不得牴觸法律,非有法律具體明確之授權亦不得對人民自由權利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若有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者,法官於審判案件時,並不受其拘束,業經本院釋字第二一六號解釋在案。司法院本於司法行政監督權之行使所發布之各注意事項及實施要點等,亦不得有違審判獨立之原則


參考:釋字第530 號

 
這題C算是饒舌了一點
可以拒絕使用牴觸法律的法規命令
基於法律優位原則是理所當然的
 

查了一下D


依據憲法第 80 條之規定,法官依法審判。惟法官並不受形式意義法律以

外的其他法源拘束,尤其是行政機關的行政立法,對法官並無拘束力。若

法官認為命令有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法令之虞,雖不得針對該命令宣告

無效,但得於具體個案中拒絕適用(釋 137、216 參照)。據此,若行政法

院認為甲財團法人之命令違法,可在審判中拒絕適用。


憲法 第八十條(法官之地位)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第一百七十一條(法律不能牴觸憲法)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當然137號釋字有不同意見書

是在說法律應該也包含命令

是指廣義的法律

不過參考用,還是以釋字內容為主



參考


釋字第137號

憲法
55
4
#3459113
回樓上,目前最新(今年吧?)實務見解認為,原本是不成文法源的判例或判決,都不在是法官可以引用的法源了。原因是因為,針對不同的個案事實,用相同的判決或判例來審理,有違平等原則等其他原則。  

有錯請更正,謝謝
39
0
#3472136

D  釋字572

按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

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n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大法官解釋
26
2
#4060655
白話命令審查可由大法官、法官各級法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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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0
#3450654

釋字216

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憲法第八十條載有明文。各機關依其職掌就有關法規為釋示之行政命令,法官於審判案件時,固可予以引用,但仍得依據法律,表示適當之不同見解,並不受其拘束,本院釋字第一三七號解釋即係本此意旨;司法行政機關所發司法行政上之命令,如涉及審判上之法律見解,僅供法官參考,法官於審判案件時,亦不受其拘束。惟如經法官於裁判上引用者,當事人即得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聲請解釋。
21
0
#3426704
D的答案錯在哪?違憲不是要聲請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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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
#3988996
這題已經偏向觀念許多囉真的要文字遊戲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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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6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5042814
未解鎖
2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敘...
(共 17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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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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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390430
未解鎖
解釋字號 釋字第530號 解釋公布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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