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29324
年份:11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27 組織法規修正後,甲機關之某項職掌移由乙機關管轄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若相關行政法規仍規定甲機關為管轄機關,且甲機關仍存續時,甲機關與乙機關得聯名公告變更管 轄之事項
(B)若甲機關被裁撤,其中部分職掌由乙機關承受,但相關行政法規仍載明甲機關為管轄機關,得由乙 機關單獨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
(C)關於機關管轄變更之公告,原則上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 3 日起發生移轉管轄權之效力
(D)若甲機關尚有 1 件已受理之申請案,甲機關雖然存續但已不再具有本案管轄權,則甲機關原則上仍 得繼續處理本案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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