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第六條,學校應針對違規
學生之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以下敘述何
者不在規範內容之列?
(A) 社政資源轉介
(B) 個案會議
(C) 家庭訪談
(D) 家庭教育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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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7), B(237), C(144), D(238), E(0) #2932557
統計: A(437), B(237), C(144), D(238), E(0) #2932557
詳解 (共 4 筆)
#5515195
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之內容如下:
一、個案會議。
二、家庭訪問。
三、家庭教育課程。
四、家庭教育諮詢。
五、家庭教育輔導。
六、家庭教育諮商。
前條第二項個別化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計畫,應包括前項內容之全部或一部;必要時,學校得請求本法第九條所定推展家庭教育之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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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3786
請問「(A) 社政資源轉介」和什麼相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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