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綜合法學(ㄧ)(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129324
年份:114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33 甲工廠向乙行政機關請領裝設先進環保設備之補助,乙機關慮及,若甲未將環保設備實際用於生產過 程,得立即追回該補助,並避免因此產生補償責任,乙機關應如何處置最為妥適?
(A)直接作成發放補助之處分,並在確認甲未實際運用設備時,撤銷該行政處分
(B)直接作成發放補助之處分,並在確認甲未實際運用設備時,廢止該行政處分
(C)作成發放補助之處分,並於該處分中,附加「甲應將設備運用於生產過程」之附款;在確認甲未實 際運用設備時,溯及廢止該行政處分
(D)作成發放補助之處分,並於該處分中,附加「甲應將設備運用於生產過程」之附款,否則嗣後將向 行政法院訴請返還該補助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行政程序法 第123條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