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證人甲在警察調查中稱看到被告竊取財物,於審判中則稱不復記憶。下列何者正確?
(A)法院認甲調查中的陳述具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所必要者,得認甲調查中的陳述有證據能力
(B)甲經當事人詰問後,其於調查中的陳述具證據能力
(C)甲於調查中的陳述為審判外的言詞陳述,無證據能力
(D)甲於調查中的陳述出於任意,且與事實相符者,具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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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99), B(73), C(138), D(259), E(0) #1790469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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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159條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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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9-2 條 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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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院認甲調查中的陳述具較可信之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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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2條

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中所為之陳述,與審判中不符時,其先前之陳述具有較可信之特別情況,且為證明犯罪事實存否所必要者,得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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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9-2條n 被告以外之人於檢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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