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專有部分使用之敘述,何者錯誤?
(A)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使用專有部分,不得擅自變更
(B)住戶應依規約使用專有部分,不得擅自變更
(C)住戶違反使用執照所載用途,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
(D)住戶違反規約使用規定,經制止而不遵從者,管理委員會逕報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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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5), B(356), C(267), D(1130), E(0) #268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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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5544
答案是:D為錯誤的,不是司法機關處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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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4326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5條 住戶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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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1436
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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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993666
未解鎖
37.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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