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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113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7期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第二節)#123769 | 科目: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7期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第二節)#123769

年份:113年

科目: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

45.甲育有乙、丙、丁三位子女,均已成年。若甲為支助丙時年 30 歲出國留學之需,每年贈與學雜費新臺幣(下同)200 萬元,三年共 600 萬元。若甲於丙學成回國後隔年死亡,關於繼承人應繼分扣除或扣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不得就該贈與數額,對丙之應繼分扣除或扣還
(B)於遺產分割時,應按贈與數額之半數,由丙之應繼分內扣還
(C)於遺產分割時,應按贈與數額,由丙之應繼分內扣還
(D)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甲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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