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下列何者不是物權之特性?
(A)追及性
(B)排他性
(C)優先性
(D)相對性
統計: A(90), B(20), C(30), D(307), E(0) #1869136
詳解 (共 2 筆)
Ziliya Tzeng 國三上 (2018/09/12)
追及性:Ex. 抵押權一直跟著該不動產,儘管已將該不動產讓與他人,該不動產上仍有此一抵押權之設定。
排他性:Ex. 不動產上設定農育權,即不可再設定農育權於第三人。
優先性:Ex. 將不動產設定抵押權後,若再設定其他物權,則將來抵押權優先於其他物權,得以優先考量。
相對性:此乃債權之特性,只能夠對相對人主張。Ex. 買賣契約只對雙方當事人有效。
物權之特性
1. 優先性:
(1) 同一標的物上存在有內容或效力相衝突之物權時,先成立之物權較後成立之物權優先。
(2) 有物權擔保之債權優先於一般債權受清償。
2. 排他性:
指同一標的物上不能同時存在二個以上內容相同或相衝突之物權。
如物之所有權屬於甲,就不可能同時屬於乙。
3. 追及性:
指物權成立後,標的物不論轉入何人之手,物權權利人均得追及於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其標的物。https://www.3people.com.tw/%E7%9F%A5%E8%AD%98/%E6%B0%91%E6%B3%95%E7%89%A9%E6%AC%8A%E7%B7%A8%E4%B9%8B%E9%80%9A%E5%89%87-%E5%AE%9A%E7%BE%A9%E3%80%81%E7%89%A9%E6%AC%8A%E8%88%87%E5%82%B5%E6%AC%8A%E3%80%81%E7%9B%AE%E7%9A%84%E3%80%81%E7%89%B9%E6%80%A7/%E5%B0%88%E6%8A%80%E8%AD%89%E7%85%A7-%E4%B8%8D%E5%8B%95%E7%94%A2%E7%B6%93%E7%B4%80%E4%BA%BA/97e60947-b5bb-4de4-9d80-91d973986d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