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依據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室內活動室之設備,應符合平均照度至少 500 勒克斯(lux)
(B)幼兒專用床具,並應符合人因工程,床面距離地面 30 公分以上
(C)供服務人員使用之物品或其他相關物品,應放置於 100 公分高度以上之空間
(D)幼兒專用室內活動室,其面積扣除牆、柱、出入口淨空區等面積後,不得小於 30 平方公尺,且幼兒每 人不得少於 3 平方公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4), B(247), C(357), D(107), E(0) #2139291

詳解 (共 3 筆)

#4335635
(c)應放置120公分高度以上空間
(共 1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3734625
X(C)供服務人員使用之物品或其他相關物...
(共 9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5682815

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2 年 02 月 27 日

(A) 室內活動室之設備,應符合平均照度至少 500 勒克斯(lux)
(C) 供服務人員使用之物品或其他相關物品,應放置於 100 公分高度以上之空間→X
第 18 條 第一項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室內活動室之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平均照度至少五百勒克斯(lux)(A),並避免太陽與燈具之眩光,及桌面、黑(白)板面之反光。
二、使用耐燃三級以上之內部裝修材料及附有防焰標示之窗簾、地毯及布幕。
三、提供之玩具、教具及教材,應滿足適齡、學習及幼兒身體動作、語言、認知、社會、情緒及美感等發展之需求,並有足夠之儲存設備。
四、符合幼兒身高尺寸,並採用適合幼兒人因工程,且可彈性提供幼兒集中或分區活動之傢俱。
五、幼兒每人應有獨立區隔及通風透氣之棉被收納空間,並提供足夠幼兒使用之個人物品置物櫃。
六、供服務人員使用之物品或其他相關物品,應放置於一百二十公分高度以上之空間(C)

(B) 幼兒專用床具,並應符合人因工程,床面距離地面 30 公分以上
第 23 條 第四項
第一項服務應提供之設施設備如下:
一、幼兒專用床具,並應符合人因工程,床面距離地面三十公分以上,排列以每列不超過二床為原則,並有足夠通道空間供幼兒夜間行動。
二、幼兒寢具應一人一套,不得共用,且定期清潔及消毒,注意衛生。
三、應安裝紗窗紗門,及配置兼顧安全與睡眠舒適之照明設備。
四、設置冷、溫水淋浴設備供幼兒清洗及沐浴。

(D) 幼兒專用室內活動室,其面積扣除牆、柱、出入口淨空區等面積後,不得小於 30 平方公尺,且幼兒每人不得少於 3 平方公尺
第 17 條
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應設置之空間如下:
一、幼兒專用室內活動室:其面積扣除牆、柱、出入口淨空區等面積後,不得小於三十平方公尺,且幼兒每人不得少於三平方公尺
二、配膳室或廚房:得單獨設置或與政府機關(構)、公司或非政府組織共用。
三、盥洗室(包括廁所):以設置於室內活動室為原則;未設置於室內活動室者,應避免位置偏僻、動線過長及通路無遮蔽。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空間之面積,不得計入第一款幼兒專用室內活動室總面積計算。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053200
未解鎖
(C)供服務人員使用之物品或其他相關物品...
(共 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