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法院於審理期間,發現檢察官就同一事實早已於其他法院提起公訴,且在法院審理中,法院應如何處理?
(A)諭知免訴判決
(B)諭知不受理判決
(C)諭知管轄錯誤判決
(D)諭知無罪判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3), B(515), C(30), D(19), E(0) #3427875
統計: A(33), B(515), C(30), D(19), E(0) #3427875
詳解 (共 3 筆)
#6435697
刑訴不受理
民訴駁回
民訴沒有不受理
第 303 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再行起訴。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第一項之規定再行起訴。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
17
0
#6473190
法院於審理期間,發現檢察官就同一事實早已於其他法院提起公訴,且在法院審理中,法院應如何處理?
(A) 諭知免訴判決❌
免訴判決適用於被告死亡、時效完成等法定事由(刑事訴訟法第302條),不適用於重複起訴的情形。
(B) 諭知不受理判決✔️
- 一事不再理為刑事訴訟法上一大原則,蓋對同一被告之一個犯罪事實,祇有一個刑罰權,不容重複裁判。
- 故檢察官就同一事實,無論其為先後兩次起訴,或在一個起訴書內重複進訴,法院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就重行起訴部分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
最高法院55年台非字第176號判例要旨: 「一事不再理為刑事訴訟法上一大原則,蓋對同一被告之一個犯罪事實,祇有一個刑罰權,不容重複裁判;故檢察官就同一事實,無論其為先後兩次起訴,或在一個起訴書內重複進訴,法院均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2款就重行起訴部分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
(C) 諭知管轄錯誤判決❌
管轄錯誤適用於案件應由其他管轄法院審理(刑事訴訟法第308條),但本題的重點是同一事實重複起訴,而非管轄問題。
(D) 諭知無罪判決❌
無罪判決適用於事實或證據不足以認定被告有罪(刑事訴訟法第301條),與重複起訴無關。
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