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被害人得於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本案訴訟。此一規定與何種制度有關?
(A)認罪協商
(B)自訴
(C)被害人訴訟參與
(D)國民參與刑事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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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23), C(687), D(6), E(0) #32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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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089
補充聲請訴訟參與之法定程式及訴訟參與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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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1938

這項規定賦予犯罪被害人一個權利,讓他們在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從檢察官起訴後到二審結束前),可以主動向法院申請加入訴訟程序,表達自己的意見、參與調查,不再只是旁觀者,而是能積極參與案件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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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35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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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得於檢察官提起公訴後第二審言詞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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