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7期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第二節)#123769
年份:113年
科目: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
47.甲君原來持有符合自住條件之房屋,且每年報稅時,其房貸利息皆列於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但擔心未來高齡時遭變賣,因此開始有移轉至信託之想法,假定甲君將該房屋交付信託後仍符合自住條件,且甲君為信託受益人。對於交付信託後之相關影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交付信託後,地價稅仍可繼續申請到自住優惠
(B)交付信託後,房屋稅仍可繼續申請到自住優惠
(C)針對交付信託或信託屆期後,信託財產歸於甲君,皆不需課徵贈與稅
(D)因房屋所有權人已改為受託機構,甲君無法於列舉扣除額中列入該房貸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