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有關十二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課程綱要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非?
(A) 校訂必修應至少安排12學分與科別職能相關之進階專業與實習科目。
(B) 以培養半技術或非技術性之助理工作職為目的。
(C) 共有9個科別。
(D) 每一技能領域含16學分。
統計: A(41), B(92), C(42), D(167), E(0) #3288534
詳解 (共 2 筆)
(A)(二)校訂必修及校訂選修
1.學校應以部定專業與實習科目為基礎知識與技能,並以所設之科別為核心,確實於校訂領域/科目課程中規劃各科別之專業職能課程。校訂科目除校外實習學分外,校訂必修應至少安排12學分(含專題實作2-6學分)與本科別職能相關之進階專業與實習科目,且需由教師實際進行教學,俾利在校時即能確實養成學生之基礎職業能力,以符合未來職場的需求。
(B)
五、職涯發展
本服務群科課程綱要之研修,著重培育學生職涯發展所需之核心素養,從群核心素養出發,設計各科別所需之共同專業科目課程;再以各科別所需之不同實習技能領域模組科目之學習,設計多種技能領域課程,涵育不同能力與性向學生所需之技能基礎能力;之後藉由各校自訂之學校本位課程,設計各科別所需之進階專業實務與實習課程,以逐步落實自立生活與社會參與之目標。整體而言,本服務群科課程綱要重視學生職涯發展需求,根據職能分析結果設計適合就讀服務群科學生從事之半技術或非技術性助理工作職種所需能力之課程。
(C)
一、服務群下設置汽車美容服務科、門市服務科、農園藝整理服務科、包裝服務科、居家生活服務科、餐飲服務科、旅館服務科、保健按摩服務科、綜合職能科等9個科別。
(D)
1.專業科目共需修習12學分,包含服務導論、衛生與安全概論、事務機器與電腦應用概論等3科目。
2.實習科目分為群必修與各科適用技能領域二個部份。
(1)群必修實習科目18學分,包含基礎清潔實務、基礎清潔實作、職場清潔實作、顧客服務實務,以及顧客服務實作等5個科目。
(2)各科適用之技能領域,每科別需修習2項技能領域之模組科目共24學分。服務群涵蓋12項技能領域,分別為車輛整理技能、門市技能、物品整理技能、農園藝技能、產品加工技能、裝配技能、生活照護技能、家務處理技能、餐飲製作技能、旅館房務技能、按摩技能及紓壓保健技能,每項技能領域均為12學分。本服務群科課程綱要規範所列之9個科別,除綜合職能科外,均需修習各科別適用之二項技能領域。
(3)學校如設立綜合職能科者,自行選取2個適用技能領域進行課程規劃,並需於校訂課程規劃與欲設置之科別相關之進階專業與實習科目。惟學校選取本群各科技能適用對照之2個技能領域者,應以本群之科別名稱作為設科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