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小強被診斷為嬰幼兒腦性麻痺痙攣型。其視神經功能不佳,眼球相關肌肉控制不
良,視力經矯正後左眼為0.3、右眼為0.2;他在WISC-Ⅳ語文理解指數81,工作記
憶70,其餘分量表無法施測。小強國小五年級前安置於資源班,國語及數學都接受
抽離式教學課程;小六時因課業明顯跟不上,嘗試部分學科課程到特教班上課。如
果您是心評教師,依據上述資料與我國《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所定
義,所做出最適當的初判鑑定類別為:
(A)智能障礙
(B)多重障礙(智障加視障)
(C)多重障礙(腦性麻痺加視障)
(D)腦性麻痺
詳解 (共 7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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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後左眼為0.3、右眼為0.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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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料不足無法研判是否為智能障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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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麻併發的機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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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腦部發育中受到非進行性、非暫時性之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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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腦部發育中受到非進行性、非暫時性之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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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說明確,也就是說不保證有,只能選出最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