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小立持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卻無「特教資格證明書」,請問學校現在可為他申請何種福利或服務?
(A)相關專業團隊服務。
(B)教科書補助。
(C)教育輔助器材。
(D)以上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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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2), B(815), C(150), D(468), E(0) #2007359
統計: A(172), B(815), C(150), D(468), E(0) #2007359
詳解 (共 2 筆)
#3399356
依《特殊教育法》第33條,學校、幼兒園及社會福利機構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園)學習及生活需求,提供下列支持服務:
一、教育輔助器材。
二、適性教材。
三、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
四、復健服務。
五、家庭支持服務。
六、校園無障礙環境。
七、其他支持服務。
但在第2條有說明,特殊教育法中所提之身心障礙,指經過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需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因此需有鑑定證明才能接受上述七項服務。)
另依《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及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子女就讀國民中小學教科書費補助要點》第2條,具學籍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之國民中小學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補助其教科書費用:
一、低收入戶:經社政機關核定有案,並持有各直轄市區公所或縣(市)鄉(鎮、市、區)公所核發有效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原住民:本人戶籍資料之註記有原住民戳記者。
三、身心障礙:領有有效身心障礙手冊者。
四、身心障礙者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有效身心障礙手冊者。
因此有手冊證明者可於新北市申請教科書補助。
參考資料:《特殊教育法》(民國108年04年24日)、《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及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者子女就讀國民中小學教科書補助要點》(中華民國103年7月8日)
網址:
《特殊教育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27
《新北市政府辦理原住民及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者子女就讀國民中小學教科書補助要點》: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020060001026300-10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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