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下列對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描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需陳述特殊学生的個別教學需求
(B)需呈現學生的優弱勢能力與特殊需求
(C)需呈現學生在各學習領域的單元學習活動計畫
(D)需明列特殊教育學校學生與普通班學生融合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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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 B(482), C(46), D(27), E(0) #871283
統計: A(52), B(482), C(46), D(27), E(0) #871283
詳解 (共 3 筆)
#4252649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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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
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
、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與相關
教師,並應邀請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參與;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
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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