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有關警察職權行使之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警察於道路攔停車輛,如將駕駛人帶往勤務處所查證身分時,其時間自抵達勤務處所起算,不得逾 3 小時
(B)治安顧慮人口之查訪期間,以 3 年為限,必要時,得經主管長官核准,再延長 1 次
(C)扣留之危險物,如應沒入者,其扣留期間得逾 30 日
(D)警察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特定人相關資料,其期間最長不得逾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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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8), B(1348), C(5698), D(721), E(0) #2353502

詳解 (共 10 筆)

#4359885

更正

(A)警職法第7條--->自攔停時

(B)警職法第15條--->不得延長

(C)警職法第22條

(D)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第6條--->不得逾1年,得延長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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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1037

回3F:

 

行政執行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 (文後更正使用法條,因題旨點明警察職權行使法)

扣留之物,「」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其扣留期間「不得」逾三十日。

意思就是,只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價發還者,才能扣留逾三十日

 

故本題選項(C),正確


☆★☆★☆     更  正   ☆★☆★☆



題旨為「警職法」,故法條應為 警職法 §22 Ⅲ

前項扣留之物,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期間不得逾三十日。

法條文意與前述(行執法§38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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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747
前項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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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3854
x(A)警察於道路攔停車輛,如將駕駛人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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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3458

(A)警職法第7條--->自攔停時起

(B)警職法第15條--->不得延長

(C)警職法第22條

(D)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第6條--->不得逾1年,得延長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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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5915
想請問大家 c選項 應該是否需要改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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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訣查識集知管離職扣管變拍毁使置限建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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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3450

C選項是廢話,應沒入就是剝奪你的所有權,當然不會再還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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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6190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22 條(扣留物清單)

1. 警察對於依法扣留之物,應簽發扣留物清單,載明扣留之時間、處所、扣留物之名目及其他必要之事項,交付該物之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依情況無法交付清單時,應製作紀錄,並敘明理由附卷。

2. 依法扣留之物,應加封緘或其他標示妥善保管。因物之特性不適於由警察保管者,得委託其他機關或私人保管之,並通知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必要時,得以處分之相對人為保管人。

3. 前項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應變價發還者外,期間不得逾三十日扣留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不得逾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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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職22:
前項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期間不得逾三十日;扣留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不得逾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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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626993
未解鎖
7.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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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395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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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訣查識集知管離職扣管變拍毁使置限建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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