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關於憲法上基本國策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基本國策規定具有方針條款之性質,指引國家機關努力之方向
(B)基本國策規定為立法形成自由設立界限
(C)基本國策規定賦予人民請求權,得透過訴訟請求國家為一定作為
(D)基本國策規定得作為解釋法令之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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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2), B(1529), C(4780), D(1502), E(0) #796173
統計: A(202), B(1529), C(4780), D(1502), E(0) #796173
詳解 (共 10 筆)
#1039415
訴訟權應該是規定在在基本人權而非基本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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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859
基本國策具有方針條款、憲法委託、憲法或法令的解釋基準、制度性保障或公法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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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5436
對於B「基本國策規定為立法形成自由設立界限」,我的理解是:A都提到了,基本國策規定具有方針條款之性質,指引國家機關努力之方向,這等於是在明示立法者如果要制定法律,必須優先顧及基本國策有提到的項目。如果沒有基本國策這樣寫,立法委員本來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來決定什麼值得立法、哪個要優先立法;但既然憲法都寫出基本國策了,代表立法者即使有立法的行成自由,輕重緩急上就要考量到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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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966
第十三章基本國策:含國防,外交,國民經濟,社會安全,教育文化,與邊疆地區六章節
人民請求權是在第二章之人民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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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075
答案(B)基本國策規定為立法形成自由設立界限
請問一下是這個概念嗎,方針條款(有自由形成空間)<->制度性保障及公法上權利(無自由形成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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