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申請案以外文本提出之日為申請日,後續補正之中文本,申請人如發現有翻譯錯誤時,應給予誤譯訂正之機會。誤譯訂正之制度,即係用以克服中文本翻譯錯誤問題,下列有關誤譯訂正審查之敘述,何者正確?
(A)外文本之某些段落,例如第 3 頁第[0004]段至第[0007]段,其相關內容未見於中文本對應部分時,應以誤譯訂正為由,對照外文本正確完整翻譯
(B)只要在誤譯訂正與一般修正兩者均未完成審查,以致有須同時進行審查之情況下,若申請 人係先申請一般修正,而後申請誤譯訂正,應依序先審查一般修正,後審查誤譯訂正,准予訂正者,該訂正本中准予訂正之事項即取代訂正申請前之中文本
(C)誤譯之訂正係用以克服中文本內容有翻譯錯誤處而提出之申請,其比對基礎為取得申請日 之外文本。經准予訂正者,該訂正本中准予訂正之事項即取代訂正申請前之中文本
(D)申請案經發給審查意見通知後,若申請人針對該審查意見通知之內容提出申復,並申請誤譯之訂正,經審查後雖可克服全部不准專利之事由,惟若訂正本之內容與先前審查意見通知之不准專利事由無關,但因訂正本之內容而產生新的不准專利事由時,得發給最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