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結婚三年未有子嗣,乃依法共同收養甲堂哥之子丙。 丙子 2 歲時,從其祖父獲贈一棟房屋,出租於他人收受租金,每月一萬 元。十年後乙與丁男外遇,生有一女戊,其後被甲發現乙丁之婚外情而 訴請法院裁判離婚,獲勝訴確定。試問:

(一)房屋出租之租金應由何人收取?理由何在?(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