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治理,指一種指導及管理企業的機制,以落實企業經營者的責任,並保障股東合法權益及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利益稱之。
2.公司治理應係董事會與管理階層以符合公司與全體股東最大利益方式達成營運目標,協助企業管理運作,以及提供有效的監督機制,以激勵企業善用資源、提升效率,進而提升競爭力,促進全民之社會福祉。
3.OECD公司6治理原則如下:
(1)確立有效公司治理架構之基礎
(2)股東權益、公允對待股東與重要所有權功能
(3)機構投資人、證券市場及其他中介機關
(4)利害關係人在公司治理扮演之角色
(5)資訊揭露和透明
(6)董事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