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義務,指企業只要滿足其經濟和法律義務即可,亦即組織指要做到法律最起碼要求,它代表一種影響企業決策價值與方向的標準。如食品依法須於外包裝標示成分、依法保障員工權益
2.社會回應,指企業能順應社會變遷的能力。它強調管理者應對其所面對的社會活動做出實際的決策。如居民懷疑公場廢水導致河川汙染,而企業公布排放廢水程序或增添防止水汙染設備。
3社會責任,指法律與經濟規範外,企業所負的追求有益於社會的長期目標之義務,亦即較為重市企業長期道德觀的實踐。如捐贈、保護環境、進行公益行銷
4.社會義務(簡稱義務)、社會回應(簡稱回應)、社會責任(簡稱責任)比較如下:
(1)主要考慮:義務為法律要求;回應為社會偏好;責任為道德真理
(2)關注點:義務為企業本身;回應及責任為企業與社會
(3)積極性:義務為被動、回應為消極、責任為積極
(4)考慮時間:義務為短期、回應為中短期、責任為長期
(5)社會領先性:義務為落後社會要求、回應為和社會要求同步、責任為領先社會要求
***可以想成考試***
社會義務:僅達成不違法,法律的最低限度 (60分及格)
社會回應:針對社會大眾的需求有所回應,滿足其期望 (85分達家人期望)
社會責任:企業自願自發的為社會付出、為環境設想,並思考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100分 自我實現)
社會義務: 只要滿足經濟和法律的規範即可。
社會回應:除了經濟法律之外,滿足利害關係人的不同需求。
社會責任 :對社會做出公益貢獻,為了能持續發展,企業除了考慮自身的財政和經營狀況外,也要加入其對社會和自然環境所造成的影響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