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14年 - 114-2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及律師、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132421
科目: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因房價高漲,甲欲為其子乙購買房屋一幢。由甲出資頭期款,登記乙為 房屋所有權人,後續房貸則由乙負擔,並約定兩人一同居住並存放貨物。 甲以自己為要保人,乙為被保險人,為該屋向 A 產物保險公司(下稱 A 公司)投保火災保險,保額 6 百萬元,該條款約定: 「當有其他保險契約 時,本保險不負責任。」同時,乙在不知情下也以自己為要保人與被保 險人,向 B 產物保險公司(下稱 B 公司)投保火災保險,保額亦為 6 百 萬元,該保單條款則約定: 「當有其他保險時,由其他保險優先理賠,本 保險僅就不足之部分負擔理賠。」某日,乙所聘之員工丙因勞資糾紛, 遂故意縱火致該屋完全毀損,當時該建物之價值為 1 千萬元。A 公司就 火災保險業務,有向 C 再保險人投保分出再保比例為 50%之再保險。試問:

申論題內容

(一) A、B 公司其所應負保險金之數額為何?(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