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王先生綜合所得總額、綜合所得淨額、應納稅額、應補(退)稅額各 為若干?(20 分)
提示:設 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及扣除額規定及稅額速算公式 如下:
一般個人免稅額每人 92,000 元;標準扣除額單身者 12.4 萬元;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上限 27 萬元;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每人上限 12 萬元;每人基本生活費 19.6 萬元。 
依114年現行法規規定
甲文具店出售108年01月購入土地,故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由資本主申報個人之房地合一稅。
營利事業所得額20萬元應列報為資本主之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綜合所得總額 229.5萬
-免稅額=9.7萬+9.7萬*1.5=24.25萬
-一般扣除額=MAX(標準扣除額13.1萬;列舉扣除額27萬)=27萬
-特別扣除額 0
說明: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排富條款=綜合所得總額229.5萬-免稅額24.5萬-一般扣除額27萬-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166.25萬 適用稅率20%故不計入扣除額
-基本生活費差額 0
=綜合所得淨額178.25萬
*稅率20%
-累進差額147,700
=應納稅額20.88萬
應補(退)稅額=20.88萬-20萬=補繳0.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