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請依據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解釋下列名詞:(25 分)
⑶緊急醫療救護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3條規定
本法所稱緊急醫療救護,包括下列事項:
一、緊急傷病患、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傷病之現場緊急救護及醫療處理
二、送醫途中之緊急救護
三、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之轉診
四、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
詳解
1.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現場緊急醫療處理
2.送醫途中
3.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轉診
4.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
詳解
一、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傷病之現場緊急救護及醫療處理。
二、送醫途中之緊急救護。
三、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隻傷病患之轉診。
四、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
詳解
一、緊急傷病:指具有急性及嚴重性症狀,如未即時給予醫療救護處理, 將導致個人健康、身體功能嚴重傷害或身體器官機能嚴重異常之傷病 。 二、緊急傷病患:指緊急傷病之患者。但不包括醫院已收治住院者。 三、大量傷病患:指單一事故、災害發生之傷病患人數達十五人以上,或 預判可能達十五人以上者。 四、重大傷病患:指傷害或疾病狀況具生命威脅之危險,需專業醫療團隊 予以立即處置者。 五、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指依該離島、偏遠地區之醫療設 備、設施及醫事人員能力,無法提供適切治療者。
詳解
1.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現場緊急醫療處理
2.送醫途中
3.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轉診
4.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
詳解
第3條
一、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傷病患之緊急救護及醫療處裡。
二、送醫途中之緊急救護。
三、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之轉診。
四、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
詳解
指緊急傷病患或大量傷病患之現場急救處理及送醫途中之救護
詳解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3條:本法所稱緊急醫療救護,包括下列事項:
一.緊急傷病.大量病患或野外地區傷病之現場緊急救護及醫療處理
二.送醫途中之緊急救護
三.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之轉診
四.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
詳解
本法所稱之緊急醫療救護,包括下列事項:
一、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傷病之現場緊急救護及醫療處理。
二、送醫途中之緊急救護。
三、重大傷病患或離島、偏遠地區難以診治之傷病患之轉診。
四、醫療機構之緊急醫療。
詳解
第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