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指以有限的投入下獲取最大的產出,亦可說是把事情做對。
效能:指將目標確實的達成,使得偏離程度最小,亦可說是做對的事。
以公務機關為例:
(一)沒有效率,沒有效能:台北市府委外包由遠雄集團建造大巨蛋,但因建築工程與原訂目標有所偏離,導致需耗時耗力完成原定目標。
(二)有效率,沒有效能:苗栗縣政府都更大埔地區其中一戶仍未與住戶談妥共識,即以外力因素影響程度最低時快速拆除房屋,後來中央政府判縣政府敗訴,需原地重建,違背原始目標。
(三)沒有效率,有效能:各公務機關之公文傳遞需層層簽核,導致難以應變緊急需處理事項,雖在最後可確保各階層負責人員皆有確實經手事件的處理,但使得處理過程攏長。
(四)有效率、有效能:當外來勢力入侵本國領土時,國防軍事單位在第一時間即進行監控、處理,掌握整體情況。
學者杜拉克認為效率與效能皆極其重要,但效能重要程度優於效率,因為確實完成原定目標才是根本,即使快速做完卻做錯了,最後還是需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改正、重頭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