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中毒 (Foodborne outbreak):
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症狀,稱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因肉毒桿菌毒素而引起中毒症狀且自人體檢體檢驗出肉毒桿菌毒素,或由可疑的食品檢體檢測到相同類型的致病菌或毒素,或因攝食食品造成急性食品中毒(如化學物質或天然毒素中毒等),即使只有一人,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經流行病學調查推論為攝食食品所造成,也視為一件食品中毒案件。
二、病因物質 (Etiologic agent):
係指引起疾病發生之原因。例如發生食品中毒時,經調查檢驗後確認引起疾病之病原菌為腸炎弧菌,則該腸炎弧菌即為病因物質。
1.細菌:常見的致病菌有腸炎弧菌、沙門氏桿菌、病原性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仙人掌桿菌、霍亂弧菌、肉毒桿菌等。
2.病毒:如諾羅病毒等。
3.天然毒:包括植物性毒素、麻痺性貝毒、河豚毒、組織胺、黴菌毒素等。
4.化學物質:農藥、重金屬、非合法使用之化合物等。
三、原因(媒介)食品 (Vehicle):
係指引起疾病之原因食品或稱媒介食品。如發生食品中毒時,經檢驗或流行病學調查後,確認係因患者攝食某類食品所引起者,則該類食品稱為原因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