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三、全球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嚴峻,我國的A公司與B公司欲研發治療此疾病的
藥物,但認為各自的研發經費與人力不足。經深入討論後,2公司高階主
管決定進行一項研發合作計畫,合作的重點有三:「一、2公司的相關研發
人員得進入對方的管制實驗室,取得並利用研究數據,並參與相關實驗。
二、2公司就未來各自取得的所有相關醫藥專利,均同意對方無償利用。
三、針對上述的醫藥專利,非經2公司同意,不得於專利核准後3年內授權
其他事業或政府機關製造、販賣。」請問A公司與B公司是否可能在不違
反公平交易法的前提下進行此項合作計畫?(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