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四、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與 B 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B 公司) 訂立承攬契約,由 B 公司承攬興建廠房,B 公司並以其為要保人,A 公司 為被保險人,向 C 保險公司(下稱 C 公司)投保保險金額為新臺幣 3,000 萬元之保證保險。其後於廠房興建過程中,B 公司因資金短缺而停工,A 公司與 B 公司協調 1 個月後,確定 B 公司無法繼續興建廠房,A 公司遂發函終止承攬契約,並由 B 公司協調由 D 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D 公 司)繼受承攬契約,繼續興建廠房,兩年後 D 公司亦因資金短缺而停工, A 公司遂向 C 公司申請保險理賠,經 C 公司拒絕。請依據我國保險法附理由詳細分析 C 公司是否應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