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人是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其組織性質為執行公共事務之法人,其設置目的為提高行政效率與彈性。其經費來源大多來自政府預算,其職員身分為公務員及非公務員雙軌,首長任命方式是由行政院聘任董事長,再由部長聘任董事及首長,其業務性質包含:專業需求、強化經營績效、不適合交由機關辦理、不宜交由民間辦理、公權力程度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