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四題: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第四種商業區土地之建蔽率及容積率分別為75%與 800%之規定,容積率不得超過其面臨最寬道路寬度(以公尺計)乘以百分之五十之 積數,未達 300%者,以 300%計。李四看上一塊坐落於臺北市中正區第四種商業區之土地, 土地面積 500 坪且方正,惟該土地僅一面臨路,且面前道路為 12 公尺寬,請回答下列問題:

(三)請問至少可以蓋幾層樓?【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