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於 2018 年 12 月全文修正,並更名為憲法訴訟法。本次 修法最大的重點之一在於增訂「裁判憲法審查」程序。請問:

2. 我國應否引入裁判憲法審查程序?其優缺點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