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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題(25分)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8 條規定:勞資爭議在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資方不 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歇業、停工、終止勞動契約或為其他不利於勞工之 行為;勞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罷工或為其他爭議行為。

2. 請問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8 條之立法目的為何?(5 分)